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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池州老年大学听评课制度

  为了促进学校听课评课工作的深入开展,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,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听课评课制度。

  一、听课人员:学校管理人员
  二、听课要求

  1、每学期安排校方管理人员听课4次左右。
  2、听课评课人员必须本着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。

  3、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教学计划,了解教学进度,了解教师和学员的上课情况。

  4、要做好听课笔记,记录听课时间、课程、参加人员、教学内容、教学亮点及不足之处,以便课后评课。

  5、老年教育科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听课安排表,明确听课人员及时间,校领导听课,要陪同参加,并做好服务工作。
  三、听课重点
  原则上,要对学校所开专业,每学年听课1次,但对新开专业、新聘教师课程及学员反应问题较多的课程,要优先安排听课。
  四、评课及反馈

  集体听课后,每月要召开1次校务会进行集体评课,要本着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态度对教师的课程进行评价,会后老年教育科应及时将评课结果向有关授课教师反馈,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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