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        笃 学        有 为        尚 乐

首页 >> 教务信息 >>教学制度 >> 池州老年大学QQ、微信群管理办法
详细内容

池州老年大学QQ、微信群管理办法

  为更好地加强学校与教师、学员班长的沟通联络,提高办学效率,特制订本办法。

  一、适用对象:市老年大学工作人员、教师及班长

  二、基本要求:

  1、市老年大学QQ、微信群,明确专人管理,及时发布学校教学管理、活动信息,回复教学和管理方面的相关咨询。

  2、群成员一律实名制。(操作方法:进入群后,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,在打开的菜单中对“我在本群的昵称”进行修改即可。)命名规则:教师群:专业+姓名;班长群:班级+姓名。

  3、群员发布内容应是与本校教学管理有关的事项,主题健康向上,弘扬正能量。群成员应共同严格遵守以下纪律:

 (1)不准发布与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制度、政策相抵触的信息;

 (2)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;

 (3)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,文明用语,忌泄气抱怨;

 (4)不准在群内发布涉密信息;

 (5)不准发布未经公开报道,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;

 (6)QQ、微信工作群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。

  4、对于学校对外分享、宣传的信息,鼓励学员及老师分享到朋友圈以增强市老年大学的影响力。

  5、群成员要坚持登录QQ、微信,对群成员的任务布置、工作问询,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,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。群成员因工作变动,应主动申请退出QQ、微信工作群。


版权所有:池州老年大学       地址:池州市明镜路10号(南校区)         咨询电话:0566-2022900 、2099148     皖ICP备20006420号    ICP备案查询    



维护单位:亿网网络


池州市南湖路121号(北校区)

seo seo